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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教育部的分類,法科類研究生主要有兩類: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其中法律碩士又有法學與非法學之分。兩者在培養(yǎng)理念上存在差異,法學碩士被定位為“學術型”或者“理論型”教育,重點是培養(yǎng)高等學術研究人才,為高校、科研機構等儲備人才,而法律碩士則是為了更好地應對實務發(fā)展之需要。前者強調知識的學習、理論研究和創(chuàng)新,是一種為了知識而知識的理念;而后者則更多是為了服務政治經濟等社會實踐,強調職業(yè)教育,是一種為了實踐而知識的理念。兩者的矛盾是知識本體與其社會價值的沖突或對立。然而,一味強調兩種培養(yǎng)定位的區(qū)分,沒有對培養(yǎng)主體、培養(yǎng)過程和方式以及社會需求等一系列因素進行科學考量,一方面使得兩者更多地是走向同質化,沒有定位上明顯區(qū)分;另一方面又造成我國法科研究生教育培養(yǎng)與實踐之間存在明顯脫節(jié)。為全面了解法科類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現(xiàn)狀,我們針對重慶高校法學碩士生及相關授課導師、重慶法檢機關、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yè)以及銀行等單位做了大量的問卷調查,嘗試從法學碩士的教育培養(yǎng)到最終社會實踐效果這一整個流程中去反觀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問題,以便發(fā)現(xiàn)“真問題”,從而更好地推動法學碩士的教育發(fā)展。
調查發(fā)現(xiàn):第一,“理論型”法學碩士“弱理論”化現(xiàn)象明顯。按照培養(yǎng)目標的要求,法學碩士應該是注重理論人才的培養(yǎng),其培養(yǎng)的過程重點放在學生的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上面,主要的去向也應是各大高?;蛘呖蒲性核5斍胺▽W碩士教育,從其個人意愿到培養(yǎng)方式過程,再到最后的就業(yè)去向都與“理論型”人才定位相矛盾。一方面,很多法學碩士生從法學本科升至法學碩士,并沒有致力于法學理論研究的心理準備,僅僅是因為本科是法學專業(yè)而選擇法學碩士,在法學碩士學習過程中,大多數(shù)也并沒有選擇走學術路線,更多人職業(yè)規(guī)劃傾向于社會實踐;另一方面,從最終人才走向看,法學碩士去向沒有像培養(yǎng)目標設想的那樣繼續(xù)攻讀博士學位或者走向高校、科研單位等,相反大部分是走向公務員機關、銀行、律師事務所和公司等實踐機構。反映了師生對法學碩士“理論型”定位的看法。此外,從培養(yǎng)方案來看,法學碩士的教學方式與課程設置也并沒有很好地體現(xiàn)“理論型”人才定位的要求。大班填鴨式教學、對學生學術要求的低質化以及課程設置上諸多弊端使得法學碩士強調“理論型”人才的培養(yǎng)定位失去意義。如:課程安排方面,就存在課程設置太少、課程設置與本科相同而沒有體現(xiàn)研究生課程的理論深度、課程設置沒有反映理論前沿和缺乏實踐性課程等問題。特別是課程設置與本科課程并沒有太大區(qū)分、課程設置不能反映理論前沿及熱點問題,會導致授課范圍非常廣泛,但理論深度和創(chuàng)新度不夠,從而使得法學碩士“理論型”定位大打折扣。
第二,“實踐型”法律碩士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實踐要求。法律碩士的設置,原本是為了解決我國法律實踐人才的稀缺,但從近些年的實際情況來看,法律碩士并沒有很好地解決我國社會實踐對法律專業(yè)人才的需求問題。眾多單位和行業(yè)反映,法律碩士盡管有其一定的交叉學科的優(yōu)勢,然而在向社會輸送專業(yè)“法律知識”產品時尚顯稚嫩。從法檢系統(tǒng)、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yè)等實踐單位對于法律碩士的反饋來看,法律碩士普遍存在法學理論功底不深、法律思維方式欠缺以及法律信仰不堅定等缺陷。而實踐中出現(xiàn)的這些問題一方面說明了法律碩士并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實踐需求,另一方面也凸顯了對法學碩士的需求。在現(xiàn)代社會中,法律是一種專業(yè)化程度高且實踐性、獨立性強的職業(yè),需要在大學教育基礎上進行系統(tǒng)的專門職業(yè)培訓后,才能進入其職業(yè),擔負起職業(yè)所要求的職責。法律碩士此等困境也正是說明法律學科是一門需要長時間專門訓練的學科,沒有長年累月的法律理論熏陶,僅僅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是不可能形成縝密的法律思維和具備堅定的法律信仰的,也不可能成為優(yōu)秀的法律專業(yè)人才。此外,法律碩士的實務性訓練也沒有達到預想效果,大多數(shù)實踐性的教學僅僅停留在表面形式之上,很難幫助學生取得先機。
第三,法科研究生人才“假性過?!爆F(xiàn)象嚴重。一方面,法科類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一直在擴大,就業(yè)形勢卻十分嚴峻,《中國大學生就業(yè)報告》(就業(yè)藍皮書)顯示法學本科就業(yè)率連續(xù)3年墊底,法科人才供過于求,造成形式上的“人才過剩”現(xiàn)象;而問題的另一面卻是過度擴張培養(yǎng)的法科研究生并不能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對創(chuàng)新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從公司企業(yè)等用人單位的普遍反映看,我國法科研究生教育存在諸如缺乏現(xiàn)代法治精神,法學教育與社會實踐脫節(jié)、學生的實踐能力不強等問題。這種現(xiàn)象凸顯了我國法科研究生教育與實踐的錯位,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培養(yǎng)定位存在問題。具體就法學碩士來說,其主觀上“理論型”培養(yǎng)的定位,必然會導致法學碩士人才的過剩。法學碩士理論型定位,是為高校、科研單位儲備優(yōu)秀的教學科研人員,但對于此種需求的具體情況(如人才需求的容量、結構、層次等)沒有深入了解,使得培養(yǎng)教育與社會實踐之間存在脫節(jié)。從當前我國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情況來看,每年法學碩士的招生規(guī)模與法律碩士的招生規(guī)?;鞠喈?,而社會對實踐型人才的需求與對理論型人才的需求則不成比例,實踐型人才的需求遠遠大于理論型人才的需求,如果法學碩士堅持單一“理論型”培養(yǎng)定位,就必然會導致大量法學碩士與社會需求脫節(jié),法學碩士“人才過?!薄?/p>
二、反思:法學碩士打破單一“理論型”培養(yǎng)定位之必然性
法科研究生教育定位上的“理論型”與“實踐型”區(qū)分,反映了人們對于事物認知的傳統(tǒng)觀念,即“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認知理念。然而正如美國學者伯爾曼所說,“新的時代將是一個‘綜合的時代’,在這個時代里面,‘非此即彼’讓位于‘亦此亦彼’,不再是主體反對客體,而是主體與客體交互作用,……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地克服滲入了一切分析形式的二元對立思維模式,才能在更高水準上達到辯證的綜合?!狈▽W高等教育也應有此精神,要辯證地看待職業(yè)性與學術性、理論型與實踐型,不能過分強調兩者之區(qū)別。當前我國法學教育存在諸多的困境,不僅從法學培養(yǎng)過程中可以發(fā)現(xiàn),也可從社會實踐中得到證實。針對這些問題,考慮到當前我國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長期并存的現(xiàn)狀,以及社會對實踐人才與理論人才的需求結構的不同,我們認為有必要打破單一的“理論型”定位,在注重理論的同時注重實踐性教育,強調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定位多元化,在健全法律人格的基礎上開展多元培養(yǎng)定位。
第一,符合法學碩士教育實際情況。注重法學碩士培養(yǎng)多元化,符合當前我國法學碩士的教育實情。首先,從法學碩士生的意愿來看,學生們對自己的職業(yè)規(guī)劃有著不同打算,許多法學碩士生都是朝著實踐部門進發(fā)。對于這些法學碩士生,應該鼓勵他們多元化發(fā)展,加強實踐學習以便更好地走向實踐崗位,追求自我價值最大化。其次,從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過程看,鼓勵法學碩士多元化定位培養(yǎng)也是符合實情的,法學碩士一方面會去進行深層次理論上的學習,在導師的帶領下進行科研活動,另一方面大多數(shù)法學碩士生也要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而且實踐時間并不短。最后,這也符合法學碩士就業(yè)需求。單一的理論型定位,并不利于法學碩士的就業(yè),因為社會對于理論型人才的需求是有限的;現(xiàn)實情況是大多數(shù)法學碩士最終都會走向實踐崗位,如果僅僅強調“理論型”人才培養(yǎng)定位,大多數(shù)法學碩士將很難適應社會需求。
第二,能更好地滿足社會實踐要求。作為一種社會活動,研究生教育產生于社會對專業(yè)知識和專門人才的需求。專門人才與社會需求之間的差距,是促成研究生教育發(fā)生的動力源泉。法學碩士教育也應該回應社會實踐的需求,而今天的社會對于法律實踐人才的需求是巨大的,遠遠大于對理論型人才的需求。當前,法律碩士不能很好地滿足社會實踐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凸顯了社會對于法學碩士的需求,法學碩士教育應該正視這個需求。相對于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在許多方面都具有優(yōu)勢。法學碩士學習法律一般都超過六年,其法學理論功底較法律碩士更為深厚,且經歷長期的法律氛圍的熏陶,具備縝密的法律思維以及堅定的法律信仰,這些優(yōu)勢都使得法學碩士在實踐中具有天然的優(yōu)勢反映了相關用人單位對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選擇意向)。法學碩士的教育,應該打破單一的“理論型”定位模式,強調多元化培養(yǎng),加強法學碩士的實踐性培養(yǎng),以符合社會實踐要求。
第三,符合法學學科應用性和理論性雙重本質屬性。法學學科是一門理論性很強的學科,但同時也具有實踐性的本質屬性,霍姆斯說“法律的生命從來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從某種程度上也說明實踐性是法學本質屬性之一。法律從其起源、發(fā)展到最終的目的,都與實踐有莫大的關系,可以說法律本質是實踐性的。學習法律知識,固然要重視理論學習,但也要具有實踐性的屬性和使命,我們不能脫離社會實踐去研究純法學理論,更不能用脫離實踐的法學理論來指導實踐?!胺ㄖ碓诜ㄍ狻?,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學習法學理論是為了滿足社會實踐的要求,其最終的目的是為了滿足社會發(fā)展的要求。法學碩士是掌握法律知識的專業(yè)人才,強調其多元化培養(yǎng)符合法學應用性和理論性的雙重本質屬性。第四,符合高等教育“理論型”與“實踐型”相融合的趨勢。19世紀至今,人類經歷了從農業(yè)社會向工業(yè)社會以及知識社會的巨變,高等教育從關注人的理智發(fā)展、滿足學者“閑暇的好奇”到適應社會特別是經濟發(fā)展的需求,從遠離社會的“象牙塔”到游離于經濟社會的邊沿再到走入社會的中心,其適應性在逐步增強。具體從理論型與實踐型教育的發(fā)展趨勢看,以二戰(zhàn)為分水嶺,二戰(zhàn)前的研究生教育,強調兩者截然區(qū)分,理論型研究生“只進行純知識、純學理的探求”,而實踐型研究生則主要為社會經濟發(fā)展服務。然而,二戰(zhàn)后的研究生教育,在經歷單一的學術性獨霸天下的時代和職業(yè)性逐漸顯現(xiàn)直至居于主流的時代后,進入理論性與職業(yè)性的共生融合時代。從兩者最初的矛盾沖突到后來的和諧共處,是研究生教育適應社會經濟發(fā)展的表現(xiàn)。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也應該順應此趨勢,加強兩者的融合,在理論扎實的基礎上注重實踐性培養(yǎng)。
三、出路:法學碩士應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實行多元化定位
高等法學教育非常重要。法治的完善、社會的進步、法治國家的理想等一切都根植于社會生活中的現(xiàn)實需要,都是法學研究生教育發(fā)生的邏輯前提?!耙驗檫@一切的實現(xiàn)不僅需要完備的法律制度,更需要實現(xiàn)該制度的主體,……法治的實現(xiàn)有賴于法律家群體的才能?!睆倪@個意義上說,法學院對于法學人才的培養(yǎng)定位很重要。對此,我們認為法學碩士培養(yǎng)定位要辯證地看待,既要認識到培養(yǎng)定位的確定,有利于幫助學生進行自我定位,學生質量的提高,能對社會需求起到結構化調整的作用,也應看到定位的開放性與多元性,不能僅僅依據公權力、學校單方面的主觀定位,還要兼顧學生的主體意愿、社會現(xiàn)實需求等因素。對于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定位,應在保證具備健全法律人格的基礎上,鼓勵個體差異化發(fā)展,實現(xiàn)自我價值最大化。
(一)培養(yǎng)定位: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的多元化定位首先,法學碩士應該具備健全的法律人格。我們認為一個優(yōu)秀的法律人才首先要具備健全的法律人格,不管其今后從事什么樣的工作,都必須以此為基礎。健全的人格教育,是法學院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令人尊重的法學院”的前提。無論是學術型還是職業(yè)型法律人才,最重要的素質是具備法律人的職業(yè)倫理與道德。健全的法律人格,應該包括三個方面,即法律學問、法律思維和法律信仰。關于法律學問,孫曉樓先生曾說過“我以為法律人才,第一要有法律學問;其次是法律道德;其三是社會常識?!狈芍R是法學碩士生所必須具備的前提素質,也是區(qū)分法學碩士與其他專業(yè)乃至法律碩士的重要標準,其本身的特點決定法學碩士應該具備較為深厚的法學理論;說到法律思維,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法律是一門專業(yè)性非常強的學科,沒有經過專門的訓練是不可能應對好法律問題的,因此,“像法律人一樣思考”是非常重要的;至于法律信仰,需要強調的是,擁有健全法律人格的法律人應該是擁有法律信仰的。當然,法律信仰不僅僅是一種理念、一句口號,更重要的是要落實到行動上。這就要求我們培養(yǎng)的學生,未來在成為政府公務員以后,要學會依法辦事,依法行政;作為一名法官、檢察官或者律師,應當恪盡法律職守,認真辦理每一件案件;作為一名普通公民,應當依法理性表達法律訴求,依法解決面臨的矛盾糾紛。此外,法學碩士生還應該承擔起傳播法治,讓更多人認識法治意義的任務。其次,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定位多元化。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定位,一定程度上也在考驗法學院究竟應該具備什么樣的作用和功能,是培養(yǎng)學術型人才,還是社會實踐型人才?從現(xiàn)代社會來看,法學院的功能應該是多元化的,任何單一的定位都可能既不符合社會實踐也不足以引導社會向前發(fā)展。正如國際法律中心(ILC)在《時代變遷中的法學教育》中強調的“法學院,被視為多功能的中心,他們可以開發(fā)鞏固法律體系所需的人力資源及其理念;他們可以確定研究及智力成果開發(fā)的方向;他們可以解決從到刑事司法領域的各類問題;他們可以將土著語言作為法律執(zhí)行的工具以促進其發(fā)展;他們可以幫助其他機構培訓法律助手;他們可以為公民在學校的普法教育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支持以及幫助媒體更為智慧地對待法律;他們還可以為需要取得特許技能的法律職業(yè)者組織或者幫助其組織高級的專業(yè)法律培訓?!睂τ诜▽W碩士的培養(yǎng)定位也應該多元化,一方面,現(xiàn)代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多元化的,既需要學術型人才,也需要實踐型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需要理論型人才,公司、律所等單位對于實踐型人才十分渴求。從發(fā)展趨勢來看,傳統(tǒng)上對人才類型需求單一的單位,現(xiàn)在對人才的要求也逐漸豐富起來,律所、公司等單位在青睞實踐型人才的同時,也注重理論人才的儲備,高校、科研單位等對實踐型人才也十分感興趣。另一方面,這也是對個體差異性的尊重。個體對于事物的看法、喜好是不同的,我們不能按照一個預先統(tǒng)一不變的標準去要求具有差異性的個體。法學碩士在進入碩士階段學習后,其將來的方向應與其興趣能力掛鉤,而不是預先設定。實現(xiàn)法學碩士在健全法律人格基礎上的定位多元化,是尊重個體差異性的表現(xiàn),這樣才能夠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各展其長,實現(xiàn)個體才能最大化、價值最大化。圖1給出了法學碩士的1+N定位模式。
(二)培養(yǎng)方式:以健全人格為基礎的多元化培養(yǎng)
1.課程設置:法律倫理教育與專業(yè)課并重如前所述,法學院應強調人才多元化培養(yǎng),但前提是保證人才輸出質量,首要的是健全法律人格的培養(yǎng)。法學碩士健全法律人格的培養(yǎng)至關重要,包括法學知識、法律思維和法律信仰。首先,在法學知識方面,社會對于法學碩士首要的期望就是具備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在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過程中,也一定要加強法學理論的學習,設置必修的專業(yè)課就是幫助學生加強法學理論學習。同時,開設大量的選修課,讓學生有大量的選課空間,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選擇適合自己的課程。我國高校對于法學碩士生的專業(yè)課程設置并不是十分合理,應該參照其他國家、地區(qū)高校先進經驗加以改進。其次,在法律思維方面,法律思維就是要求學生“像法律人一樣思考”,從法律人的角度去認知世界,這是對法學知識的更深層次的要求,法學碩士的培養(yǎng)應該開設一些法律思維培養(yǎng)的課程,重點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最后,在法律信仰的培育上,法律信仰不能抽象化,而應該落實到具體的社會實踐之中,將抽象的法律信仰轉為具體的行為規(guī)則。如課堂上的角色模擬,讓學生體驗法官、律師、檢察官等不同法律人角色,從而更好地把握法律信仰的深意。
2.教學方式多樣化法學碩士的課程教學應該多樣化,不應局限于課堂老師講課。研究生的培養(yǎng)說到底還是要落實到具體的教學之中,而教學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教學的效果,進而影響培養(yǎng)目標的實現(xiàn)程度。當前,許多老師迫于評職稱、評優(yōu)等現(xiàn)實壓力,都偏重于科研而輕視教學,對于授課沒有很多興趣。教學的方式非常單一,基本上是以老師的講授為主,還停留在本科教學的套路上。對于能夠調動學生積極性的一些教學方法,如案例教學、分組討論、角色模擬等方式,都視而不見或全然不會;教學過于以自己為中心,授課的內容多半是根據自己最近研究內容來定,方式更多的是個人演繹,很難保證學生聽課效果。為此,有必要創(chuàng)新教學方式,在教學過程中以學生為中心,突出學生的聽課效果,廣泛地運用討論式教學和案例教學等新型教學方式。在這一方面,澳大利亞的法學教育非常有借鑒意義。當代澳大利亞法學教育方式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從以教師為中心轉向以學生為中心。他們強調教學應該以學生為中心,教學的方法應該是學生能夠感興趣的、能激發(fā)學生學習的動力的方法,注重傳授學習的技巧和能力,認為這個遠遠重要于學習知識本身。通過學生積極參與學習的方式,學習的效果得到保證,老師只是起到輔助作用。這種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方案,不僅僅應體現(xiàn)在課堂之上,還應體現(xiàn)在教材的設計、教學課程的安排、教學場地的布置等各方面,真正做到一切為了學生。
3.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法學具有很強的應用性,法學教育不應該局限于學校,還應擴張到學校之外,加強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的聯(lián)系。這樣既能讓學校教育有更加堅實的實踐基礎,也有利于學生的全面發(fā)展。法學碩士中選擇從事實踐性事業(yè)或者對此有興趣的學生,可以利用社會實踐的機會,進一步加強對實踐的了解,以便更好地走向崗位,或者通過實踐來判明自己是否適合實踐之路。理論指向與實踐指向的研究性教學在教育過程中交融在一起,互相影響彼此促進,理論研究有利于實際問題的準確發(fā)現(xiàn)和合理解決,為學生的未來孕育發(fā)展?jié)摿Γ欢鴮嵺`指向的探究又有助于理論研究的深入,為理論難題的破解尋找對策。實踐與理論相互補充,彼此呼應。此外,我們在強調學校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同時,也要體現(xiàn)在對于法學碩士的評估上。當前我國高校對于法學碩士的評估存在形式化、單一化和片面化的問題,大多數(shù)評估手段還停留在所修課程的期末成績上,沒有發(fā)揮評估的激勵作用和讓學生發(fā)現(xiàn)自我的目的,相反很多學生為了評估刻意迎合。一個優(yōu)秀的評估系統(tǒng)應該更多地激勵學生反思未來職業(yè)道路、優(yōu)缺點,指導學生獲得相關的學習機會;激勵并引導學生在整個法學院學習期間逐漸進行復雜的工作,積極承擔更多的責任。為此,我們應該從多方面對學生進行評估,以促進學生自我發(fā)現(xiàn)、自我激勵為目的。
四、余論
不同學科都有著其獨特的邏輯體系,法學作為社會科學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理論研究和論文撰寫方法也有著其獨特的特點,對于非法學本科的法學研究生而言,在法學研究和法學論文的撰寫過程中,難免會受到過去所學學科的影響。而本文正是基于對法學自身所具有的獨特的邏輯體系——至少對于部分非法學本科的法學研究生而言——給非法學本科的法學研究生的學習帶來的困擾的理解,結合閱讀梁治平《清代習慣法》過程中對法學的研究思路進行的體會,對法學理論研究及法學論文的撰寫進行了研究。不論是對于非法學本科的研究生還是對于法學老師而言,這樣的研究都具有較強的現(xiàn)實意義。對于非法學本科的法學研究生而言,可以提供相應的學習借鑒;對于法學教學的老師而言,或許可以從這樣的個案中發(fā)現(xiàn)非法學本科的法學研究生在學習中存在的盲點,而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提升教學的效果。
二、《清代習慣法》研究及論證方法回顧
《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一書由梁治平著,并于1996年由中國政治大學出版社出版,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的《“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文叢》系列圖書的組成部分,在《清代習慣法》的主題部分,作者共分十個部分對《清代習慣法》相關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在研究中,作者不僅對“法”和“習慣法”的概念進行了回顧,并且對“社會”與“國家”的關系、“習慣法”和“習慣”和關系、“習慣法”和“社會”的關系以及“國家法”和“習慣法”的關系進行了研究。在研究中,作者將習慣法的調查報告、清代與習慣法相關的官方檔案以及清代的民間契約書作為研究的原始資料,以“習慣”與“習慣法”為研究的切入點,對“國家和社會”的關系以及相互作用過程進行了研究。梁治平對“社會與國家”問題的研究,不論是研究的方法還是論證的方法都體現(xiàn)出一個法學理論大家所具備的特質,對其研究方法和論證方法的回顧和學習,不論對于法學理論學習、研究還是對于法學論文的撰寫都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一)《清代習慣法》研究方法回顧
文獻積累在法學研究中有著重要的作用,甚至有學者提出“法學就是法律文獻學”的觀點,在研究中,需要積累大量與研究對象有關的研究文獻和研究資料。梁治平在《清代習慣法》中對“社會與國家”問題進行研究和論證的過程中,無處不體現(xiàn)出文獻在研究中的作用,而文獻的積累和使用,也是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研究方法的重要體現(xiàn)。梁治平在《清代習慣法》中對文獻的積累和使用主要體現(xiàn)在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等三個方面。
在研究對象的文獻積累和使用方面,梁治平在研究“清代習慣法”的過程中,不僅使用了前北京政府司法部1920前后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的民商事習慣調查的基礎上印行的《民商事習慣調查報告錄》,而且還使用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以及其他檔案館的清代司法檔案,并使用了大量的清代民間契約文書,這些數(shù)量龐大的資料都為梁治平研究清代習慣法提供了堅實的研究基礎,而在《清代習慣法》中,作者也對這些資料進行了充分的使用。
在研究方法的文獻積累和使用方面,在《清代習慣法》的導言中,梁治平就大量的使用了羅伯托·昂格爾、黃宗智、溝口雄三和岸本美緒等學者的研究方法,在《材料、概念與方法》一章,作者更是直接將E.A.霍貝爾概念及方法體系引進到對清代習慣法的研究中。梁治平對研究文獻的應用充分的體現(xiàn)出其對這些研究方法相關的文獻的掌握程度,也反映出研究方法的文獻積累和使用在法學理論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在研究成果的文獻積累和使用方面,在導言一章中,對羅伯托·昂格爾、黃宗智等學者的研究方法的引用的同時也是對其研究成果的使用,在《導言》一章中對梁啟超和梁漱溟的研究成果的引用、在《民間法、習慣和習慣法》一章中對千葉正士的“法的三重結構”以及《再論習慣法》一章中對ArthurHendersonSmith、R.格爾巴特、胡先縉、MartinC.Yang等學者對“面子”的研究成果更是充分的體現(xiàn)出梁治平對既有研究成果的掌握程度,這些研究成果方面的文獻積累對梁治平對清代習慣法的研究提供了充足的論證基礎。
(二)《清代習慣法》論證方法回顧
在閱讀《清代習慣法》的過程中,大量文獻積累和使用不僅為結論的形成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作者對各種論證方法的熟練使用也使得論證更為嚴謹。作者在《清代習慣法》中使用了大量的論證方法,本文并不一一進行贅述,僅就作者使用較多的演繹證明方法、歸納證明方法和簡單枚舉歸納推理方法進行回顧和說明。
演繹證明方法的使用方面,以《習慣法與國家法》一章為例,作者通過對“小傳統(tǒng)”和“大傳統(tǒng)”這一一般性原理和原則作為論據,對作為小傳統(tǒng)的習慣法和作為大傳統(tǒng)的國家法進行比較論證,并繼而對習慣法和國家法的相互影響、習慣法與國家法的沖突以及兩者的聯(lián)結人和聯(lián)結點等問題進行了分析和說明。作者在其他章節(jié)中還有大量演繹證明方法的使用,這一方法的使用不僅使得論證更易于展開,而且為其結論的形成做了很好的準備,也使的整個論證過程更為合理和完整。
歸納證明方法的使用方面,主要體現(xiàn)在《再論習慣與習慣法》一章中,在該章中,作者在回顧E.Ehrlich、P.Bohannan、L.Pospisil、RoscoePound以及SybilleVanderSprenkel等人對“法”的定義的基礎上對“法”的概念進行了重新定義。除此之外,作者在論證的過程中,特別是在回顧已有的研究成果過程中,也大量的使用了歸納證明的方法。使用歸納證明的方法,通過以已有研究成果為論證的基礎,對一般性的原理或論題進行的論證,使得所論述的原理和論題更為客觀合理。
簡單枚舉歸納推理方法的使用方面,主要體現(xiàn)在《習慣法起源舉例》和《習慣法制度考略》兩章(雖然其他章節(jié)中作者依然有使用簡單枚舉歸納推理的方法,但是以這兩章的使用最為廣泛),在習慣法的起源舉例中,作者枚舉了自然、社會變動、智慮者、祖先崇拜、迷信、感情、道德和流傳等8種習慣法的起源,而在接下的“習慣法制度考略”中將習慣法的制度歸納為婚姻、析產與繼承、永佃及一田兩主、典與賣、找貼、會、中人等8個種類,作者通過簡單枚舉歸納推理的方法,有效的解決了在習慣法起源和習慣法制度論證中面臨的困難,對習慣法的起源和習慣法的制度進行了論證。
三、法學研究和論文撰寫過程中的常犯錯誤反思
在閱讀《清代習慣法》的過程中,在被作者的研究方法和論證方法所折服的同時,也對一些廣泛存在的法學研究和論文撰寫過程中常犯的錯誤進行了反思,特別是對當年學術界在法學研究中所形成的思維定勢和論文寫作中出現(xiàn)的錯誤進行了反思。與梁治平作為法學大家在《清代習慣法》中所體現(xiàn)出的豐富的研究文獻積累和嚴謹?shù)恼撟C所形成對比的是,在當前的法學研究和法學論文撰寫過程中常犯的錯誤主要體現(xiàn)在研究對象資料積累不足、研究方法選擇不當和研究結論缺乏堅實的基礎等三個方面。
在研究對象資料積累不足方面,在研究的過程中,在選擇好研究的對象后,需要收集大量與之相關的研究資料,對于法學研究而言,由于法學研究的特殊性,在研究的過程中,不論是使用理工科以及管理學科的調查和統(tǒng)計的方法進行法學實證研究還是進行相關的理論研究都需要積累大量與之相關的研究資料,只有在豐富的研究資料和文獻積累的基礎上才能保證研究結論的客觀性和公允性,而這,卻恰好是非法學本科的法學研究生的短板。
在研究方法的選擇方面,研究方法的選擇需要依據研究的對象而定,在確實研究的對象后,需要根據所需要達成的研究目標選擇合理的研究方法。而對于非法律本科的法學研究生而言,由于缺乏系統(tǒng)的法學理論學習,在進行法學研究的過程中掌握的研究方法相對較少,在選擇研究方法時也缺乏應有的靈活性。
研究結論缺乏基礎,即論證的嚴謹性方面,其本身也是由于研究對象資料積累不足和研究方法選擇缺乏靈活性的直接結果,在法學研究和法學論文撰寫過程中容易出現(xiàn)簡單羅列觀點、論證不合理以及邏輯不合理的問題。
四、法學理論研究及論文撰寫方法的建議
對于當前的法學研究和法學論文撰寫過程中常犯的研究對象資料積累不足、研究方法選擇不當和研究結論缺乏堅實的基礎等問題,應當分別針對這些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克服。特別是對于當前的法學理論研究和論文的撰寫,更是應當針對這些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克服,提升自身的法學理論研究能力和法學論文撰寫水平。
首先,應當加強文獻積累。加強文獻積累,具體而言,包括加強研究對象相關的資料以及文獻的積累、加強研究方法的文獻積累和研究結論相關的文獻積累,對于還未確定研究對象的法學研究生而言,主要是加強研究方法方面的文獻積累。
其次,應當加強法學理論學習。對于法學而言,在研究的過程中,既可以從實證的角度進行研究,也可以從理論的高度進行研究,但是要想在法學研究中取得成果,只進行實證研究是遠遠不夠的,在研究的過程中,必須分析現(xiàn)實問題的理論實質,因此,在加強法學理論學習的過程中,應當特別重視部門法學理論、法理學甚至哲學方面的理論學習。
最后,應當加強寫作鍛煉。在法學論文的撰寫過程中,論文的好壞會直接受到作者寫作水平的影響,而寫作水平的提升,除了不斷的進行寫作之外,并沒有其他的捷徑可循。在加強寫作鍛煉的過程中,應當結合文獻積累和法學理論學習,多動筆,唯有此,才能撰寫出合格的法學學術論文。
結語
本文以非法學本科的法學研究生的視角,結合閱讀梁治平《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的體會對法學理論研究和法學論文撰寫進行了初步的研究,在研究中對法學研究和論文撰寫過程中常犯的研究資料積累不足、研究方法選擇不當和研究結論缺乏基礎等問題進行了反思,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加強文獻積累、加強理論學習和加強寫作鍛煉的提升法學理論研究能力和法學論文撰寫水平的建議措施。由于學習法學的時間較短,并囿于當前的寫作水平以及研究時間的限制,文中未免存在不足之處,對于這些不足,期待讀者和同行專家的批評指正,以便在以后進行更為深入的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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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於興中.法學研究中的科學方法[J].浙江社會科學,2014,09:140-144.
目前,在物理課堂上我國教學太過呆板,如果創(chuàng)設問題情境,則一方面可以幫助學生提高學習興趣,另一方面可以促進學生和教師、學生和學生之間的交流。例如在教學“勻速直線運動規(guī)律”時,教師可以根據這個知識點提出一個大背景,讓學生自己討論,在討論過程中加深對知識的了解。具體可以這么做,一輛車在高速上運行,它的速度大概是十米每秒,但是前方突然遇到緊急情況,司機必須剎車減速,否則會發(fā)生交通事故。在一般路面情況下,剎車后減速運行的汽車大概是以每秒十米的加速度在運行,如果我們是司機,那么是不是應該先大概地預測一下在多久的時間里,汽車的位移是多少米,這樣才不至于造成交通事故。那么,現(xiàn)在老師希望知道6秒以后,汽車移動了多少,應該如何計算呢?這時教師可以將班級學生分為幾組,在幾組中進行討論。討論結束以后,教師要求每一組派一位代表發(fā)表本組的基本討論情況,然后匯總以后,幫助學生點評他們的討論成果。最后,就討論中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集中講解。這樣不僅可以幫助學生牢牢記住知識點,而且可以調動學生學習物理知識的積極性。另外,學生討論的成果正確與否,也是一種競爭,哪一組的答案是對的,哪一組的理解更清晰,哪一組相對知識薄弱,等等,教師都應有一個全面掌握。而學生都希望自己的組比較優(yōu)秀,故而在學習的時候會更認真和積極,希望超過比自己組厲害的組。
二、創(chuàng)設課外探究情境,促進學生的課外學習
物理知識是很多科目中最貼近現(xiàn)實生活的科目,物理知識很多都來源于現(xiàn)實生活或者是自然規(guī)律。教師在教學的時候應該牢牢地記住這一特性,帶領學生更好地學習一些現(xiàn)實生活中的物理知識,彩虹雖美但它也是一種物理現(xiàn)象,筷子放到水里會變彎是因為光的折射作用,星星會閃爍也是同樣的道理。物理課堂如果可以逐漸轉變?yōu)檎n外課堂,就可以讓學生慢慢習慣將理論轉變?yōu)楝F(xiàn)實,再將現(xiàn)實中的實際情況轉變?yōu)槔碚?。學生通過實際感知掌握的知識,要比單方面接收講解的知識記憶更牢固,同時可以更好地掌握知識點。在未來的生活和學科考試中,要更好地利用和拓展。這對于學生未來的學習十分有好處,同時能幫助學生拓展在傳統(tǒng)教育之中最缺乏的創(chuàng)新意識,是一種一舉多得的教學方式。
三、結語
關鍵詞:卓越法律人才;行政法學;教學理念;模式設計
一、傳統(tǒng)教學的弊端
(一)行政法自身局限
相較其它立法過程,行政法起步較晚,屬于新生法學體系,缺乏能夠作為基準的參考、學習法典。在執(zhí)行過程中,法律規(guī)范存在不同程度的界限問題,加上我國實際國情,民族和習俗分布,使得法章行使不具備通用性。因此在教學選材中,往往只能根據大眾立法,實施教學。法理依據缺乏,論證支點不足,中央和地方的同一性缺失等問題嚴重。盡管在后期的改革中孕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但是后續(xù)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補充法律都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完整的行政法學鏈和自身體系。在這種背景下,針對爆發(fā)式的行政需求,地方和個體根據自身情況擬定數(shù)量繁多的規(guī)章,且其中部分存在界定模糊、上下位法沖突、脫離實際等問題[1]。因此,在進行實際教學時,缺乏可以依附的教學材料,在學習和教學過程中帶來很大的影響。
(二)教材與缺乏實踐驗證
由于行政法自身的立法的局限性,注定其在法學實踐中會存在偏離社會要求,無法全貌體現(xiàn)行政法的公用。行政法本身涉及范圍廣泛,內容跨度大,現(xiàn)行的高等法學教材不能全面涉及覆蓋的各方各面,基本都是圍繞理論的教學展開政法關系的關聯(lián),沒有得到實際案例的分析和實踐經驗指導,加之與其它體系法學的交錯融合,主體立法部門與地方立法部門的立法基準脫節(jié),在理論教學中無法全面覆蓋到。如今,一些交錯的地方部門所立規(guī)章已經大行其道,但是作為法學傳授部門,卻無法提供實踐意義的例子,充分的教材支點,完善行政法教學的系統(tǒng)性。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句話同樣適用于行政教學理論。沒有得到實踐驗證的教材,等同于將未經驗證的知識傳輸給未來可能立法、用法、執(zhí)法者,而他們也會將這種不成熟的法治理論傳導給下一代,惡性循環(huán)。這種情況無論是對人才培養(yǎng)還是對法治社會的進步都是不可取的。教材應該取材于法學案例,成型于社會實踐,才能普法育才。
(三)教學模式單一短淺
傳統(tǒng)的行政法教學單一,多年重復利用陳舊法典案例教學,課堂設計呆板僵硬,缺乏靈活性。更嚴重的是傳統(tǒng)的教學缺乏對未來社會行政法律的研判和分析案例,對老舊案例照板搬豆腐,禁錮了學生的思考和創(chuàng)新能力,也使教學缺少對當代和未來的討論,將一些已經過時甚至與時代脫節(jié)的理論奉為圭臬。導致枯燥乏味成為法學課堂的代名詞。法理的嚴謹性不應該受制于舊典、教綱,要挑出雞蛋里的骨頭,將原有的立法拿出來分析討論,讓學生參與到立法或法案的分析中。原有的教學缺乏學生的討論參與,生硬無趣,即使學生能夠按期望交出一份按設定好的標準答案,但是未必就真有對法理的研判、分析能力。忽略未來的教學,注定是跟不上時代節(jié)奏的。
二、確立人才培養(yǎng)理念
(一)在國家大力推行法制的背景下,對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就越顯重要。受制教育、社會的影響,卓越的法律人才如今鳳毛麟角,萬里挑一[2]。國家也因此專門提出對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方案,并于2011年專門做了解釋。當前,我國的整體的法治理念不夠強,多年來依靠高等教育機構的輸出為社會主義法制輸送人才,但是沒有真正貫徹要確立培養(yǎng)卓越人才的長遠目標,原有的培養(yǎng)模式培養(yǎng)的人才已經無法滿足當前更加多元復雜的社會。因此必須要提高法治理念的認知,明確對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模式。(二)理念融入教學。追求卓越,才能創(chuàng)造卓越。明確了卓越人才培養(yǎng)的理念,下一步就要將理念融入教學。要將這個崇高的理念作為教學展開的核心,千方百計地圍繞人才培養(yǎng)開展教學,設計教材。只有將培養(yǎng)卓越人才的理念作為教學的指導思想,才能讓教學活動有源可循。因此,從教學體系各個環(huán)節(jié)融入理念,才能讓教學有計劃性、有目的性、有時效性。
三、教學機制鞏固
法學的教學機制從學理上來說是指與法學相關的教學環(huán)節(jié)或教學系統(tǒng)。一個好的系統(tǒng)必定是環(huán)環(huán)相扣,相輔相成的,這樣才能實現(xiàn)系統(tǒng)的優(yōu)越性。而打造一個良好的法學教學機制才能最大程度的發(fā)揮教學的功能,合理調動資源,高效的完成人才培養(yǎng)目標。對于行政法學的教育的機制的鞏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從教育源頭上進行改革,突出行政法學的教學地位,增加課程時間,制定理論與實踐的課時配比;其次,要明確培育“卓越”的思想導向,設立對課程有完整檢驗檢討的教學機制,對典例,教案要嚴格篩選,堅決杜絕以次充好的行為。以保證教學教案的高質量和高水平,促進教師從思想和行動上自我進步[3];第三,要求教師定期“回爐”參與社會行政法學實踐,深入實踐理論的可行性,提出符合時代的觀點,研討分析,一方面加強自身的法學素質,另一方面可以將學習的廣度最大化;第四,多元化課堂教學,增加模式辯論、推導、演示、案例分析等環(huán)節(jié)。將理論全面推向實踐,發(fā)散思維,徹底將“填鴨式”課堂變成人人參,從而達到培養(yǎng)學生對法理的推理和研判能力。
四、完善案例教學
由于缺乏參考法典,加上老舊教學模式的原因,我國案例教學能力極其匱乏。而案例教學恰恰是可以直接讓學生將理論對應實際案例進行討論,剖析法理的最好方法,也是最能鍛煉一個人的機會。因此,在教學中必須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彰顯案例討論為主的根本原則,激發(fā)學生在案例中對法理的思考和興趣。教材案例選擇決定著教學討論的重要方向,因此在案例選擇上必須要有足夠的思考,不能胡編濫造。要堅持符合教學大綱、符合時代特征、符合有研討代表性的原則。案例的圈定,奠定了教學的基礎。教中可以通過設計的多元方式,深入挖掘案例的體現(xiàn)的法理,推動學生有意識地運用理論知識解答實際問題。
五、促進法學實踐
總體來講,學習的目的是要將理論知識運用于實際生活。作為具有強制約束力的法律,其理論知識更應該放到社會的每一個角落,接受千錘百煉,不斷的修正才能正式實施,成為讓社會接受,讓民眾遵從的律法。因此,法律人才培養(yǎng)過程中,不僅要將實踐帶到課堂,還要將學生其帶出課堂,走向社會,讓所學理論接受時代篩選,實踐的考驗,辨證總結形成結果,逐漸成為真正的專業(yè)、符合社會和時代要求的卓越人才。例如加強與法學機構合作,讓學生親身參與行政案例的執(zhí)行,抑或通過創(chuàng)造模擬案例進行案例執(zhí)行演習等方法,強化學生作為一個法律人的職業(yè)意識和法學思維,教會學生學會用發(fā)展的眼光看待問題,打破學習思維慣性的局限。此外,在實踐中要注重鞏固學生的職業(yè)能力,充分發(fā)揮實踐探索的能力。鼓勵學生單獨承擔案例處理等方式建立法學自信,不斷促進理論與實踐的磨合,高效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質。實踐教學的目的就是要革新理論教學枯燥乏味的弊端,多維度多角度地將理論拋入實際去檢驗、討論、驗證、總結。關于實踐渠道的建立。第一,可以制定課程要求,讓學生參與網絡或國家熱點行政案例的討論,根據自身掌握的法學知識,提出思考建議。第二,教學機構需要整合資源,將學生安排到可以實施法學理論知識的行政機構實習,并適當安排接觸實際案例,驗證學習成果。第三,組織學生定期出到社會,履行作為一名法學職業(yè)者的義務,服務社會的同時,可以收集更多的社會熱點問題,把思考維度放寬放遠,拓寬對未來行政立法方向的探究能力。
六、培育國家法制觀念
如果說法學教育的目的是培育卓越法律人才,那么法制推行目的就是要他們服務社會,服務未來。僅僅擁有出眾的法理知識和實踐能力,將精力放在爭取個人名利上,對于整個國家的法制是無意義的。因此,只有在培養(yǎng)高端人才的同時培養(yǎng)他們的法制觀念,從思想上認知法制的根本,從而將精力投入關乎時展、關乎社會需求、關乎民眾呼吁中去,才能真正為中國法治社會貢獻力量。此外,還需要對行政法學人才進行嚴格的職業(yè)道德考核,要求在執(zhí)法、用法過程中秉持中立態(tài)度,堅守職業(yè)道德不能利用所學所長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傷害民眾。當然,樹立正確的職業(yè)道德和法制觀念之外,卓越的標準還應該包括:豐富的理論與實踐知識能力和符合國家發(fā)展需求的專業(yè)素質。國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只有把國家法制放在第一位,崇尚法律尊嚴,嚴守職業(yè)道德,才能成為真正的“卓越人才”。
七、結束語
課堂提問是教學過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教師調節(jié)課堂氣氛,檢查和加強教學效果,就必須善于運用課堂提問法。提問法是教師在學生已有知識的基礎上,通過師生相互對話,使學生鞏固舊的知識、獲得新的知識的教學方法。根據教學的基本要求,在對相關知識做深入研究的基礎上,科學設計問題。通過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設置懸念,牢牢抓住學生的注意力,引導學生主動參與教學過程,激發(fā)學生學習興趣?!豆卟珊笊韺W》這門課程除了強調理論性之外,特別注重運用性,需要許多互動環(huán)節(jié)來幫助教學。提問可以是多種形式,直接提出或是反問的方式提出。在引導學生思考和分析問題的過程要循序漸進,層層遞進,啟發(fā)學生對問題的思考,在思考中學習。在教學過程中,運用提問法互動教學取得了很好的教學效果。首先活躍了課堂氣氛,提高了學生的注意力,學生聽課認真,積極性提高了。學生的思維活動始終處于積極狀態(tài),使其邏輯思維能力和與語言表達能力得到鍛煉。同時,教師能夠根據教學過程中反饋的信息,采取相應措施,實現(xiàn)教學過程的雙向交流和教學相長。
2運用討論法啟發(fā)
討論式啟發(fā)是教師給定一個討論主題,學生在教師的組織引導下,以集體的組織形式,發(fā)表自己對某一問題的看法,達到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的目的。教師作為組織者,應對學生進行啟發(fā)、引導;學生是學的主體,應在討論中反思、學習。例如:果蔬(像西紅柿、哈密瓜等)采摘以后還有生命嗎?是否還存在生理活動?如果存在會有哪些生理活動呢?在討論前給學生布置預習任務,要求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查閱資料,尋求答案。上課后,分組討論,并選出一名學生準備上臺講解,講完后同組成員進行補充。最后,教師做有針對性的講解,重點闡述如何正確理解采后果蔬的生理活動?這樣,通過學生自學、多次討論和教師的綜合意見。在具體的課堂中,把搜集到的信息,通過老師提問的方式,對所討論內容進行系統(tǒng)學習,由傳統(tǒng)的“教師課堂講,學生聽”的單一模式轉變?yōu)椤皩W生課堂講,老師提問”的方式,這樣可以促進互動性教學效果的最大化呈現(xiàn)。至于探索式教學[2],具體來講,是根據高中生物課程教學目標的具體設置,結合高中生物教學課程改革的具體要求,優(yōu)先設計出一些生物科學研究任務,充分利用一些具體的實驗工具參與這些研究任務,根據目標要求,提出一些推論或者猜想,進行試驗操作,并最終撰寫實驗報告,這種探究性的教學,在未來高中生物教學的未來發(fā)展方向上,應該是主流的一種教學方式,因為高考這個指揮棒,因為在很大程度上對生物科學的重視程度上產生了一定的傾斜,因此,高中生物學科教學教師應充分重視實驗教學的重要性,采用探究式教學,積極鼓勵學生創(chuàng)新能力,敢問敢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物科研素養(yǎng)。
3多媒體技術參與具體教學,促進教學內容趣味化和豐富化以及促進科研教學環(huán)節(jié)的有效完成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fā)展,現(xiàn)有的一些較為成熟的科學技術,已經作為教學的一種輔助手段,在各個學科教學中有了很好的運用,例如多媒體技術,多媒體技術廣泛應用到高中生物學科教學中,是未來高中生物學科教學的一種趨勢。通過多媒體技術與具體的生物教學進行有機的結合,不僅可以促進一些晦澀難懂知識的理解,還可以讓生物課程教學內容更具生動化和形象化,通過影像資料對一成不變的高中生物教案進行革新[3],這樣一方面可以促進學生興趣性的提高;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能夠促進知識的有效接收,增強學生的課堂認同感。但是多媒體技術畢竟是一種輔助手段,不能取代高中生物教學教師的作用,因此,在輔助教學的程度上,應該合理把握,避免本末倒置情況的發(fā)生。高中生物教學的多媒體教學手段的革新,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每個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參差不齊,因此,多媒體教學手段的參與和輔助的具體落實,需要各個方面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學校等力量的積極參與。另外,多媒體技術未來的大部分參與教學或者完全參與教學,在很大程度上能促進生物實驗環(huán)節(jié)的有效進行,通過實驗模擬,實驗操作步驟的一些觀摩,可以帶給學生在整個實驗操作過程中較為直觀的印象,促進后續(xù)實驗操作的有效性。
4結語
教育方式上:以身作則,講究規(guī)范,以德化人
顏之推的家庭教育理論比較全面、系統(tǒng)。他不僅強調對幼兒的教育務須抓住時機,還強調在教育方式上應當以身作則、講究規(guī)范、以德化人。顏之推指出“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與款狎,熏漬陶染,言笑舉動,無心于學,潛移暗化,自然似之?!?/p>
就是說,人在成長時期容易受到他人的影響,善于模仿他人行為。作為家庭教育中擔當“教師”職責的父母,如果不嚴于自律,不加強自我道德修養(yǎng),則難以為幼兒樹立良好的榜樣,難以為幼兒營造一個良好的家庭環(huán)境。因此,根據顏之推的觀點,作為家庭中的長輩應該注意自身的言行舉止,要以身作則,懂得“身教重于言傳”的道理。講究規(guī)范也是顏之推家庭教育理論的重要內容,他認為兒童是學習語言的重要時期,因此,必須教他們學習規(guī)范的語言,掌握標準的語音。顏之推十分重視幼兒時期的語音、語用、語法、語義等方面的規(guī)范學習,他還強調對幼兒進行規(guī)范性語言的教育將直接影響兒童將來的學習,而且在幼兒的語言發(fā)展中父母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顏之推對幼兒語言規(guī)范學習的相關研究成果在今天的兒童學習中同樣發(fā)揮著重要作用。
比如,我國大多數(shù)地區(qū)的孩子沒有經過正規(guī)的普通話訓練,以致成年后難以矯正其不規(guī)范的發(fā)音和語詞運用。這就啟示我們,作為父母在家不僅應該懂得規(guī)范語言的學習對幼兒的成長的重要性,還更應該為幼兒提供一個規(guī)范文明的語言學習環(huán)境。此外,在如何培養(yǎng)幼兒的問題上,顏之推主張“以德化人”,即以儒家孝悌為中心的倫理道德教化兒童。顏之推以“教婦初來,教之嬰孩”為例來表明要把子女教育成有封建思想道德的人,就必須以道德教化之。但顏之推一再強調在兒童的品德塑造方面最重要的不是長篇說教,而是有效的長者示范。也就是說在教化子女形成良好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的過程中,作為父母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與行,為子女做出良好的表率。通過這種長者示范,使子女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
教育策略上:嚴慈相濟、愛教結合、環(huán)境熏陶
前已述及,顏之推主張在具體的教育方式上采取的是以身作則、講究規(guī)范和以德化人。然而,在中觀策略上則主張嚴慈相濟、愛教結合和環(huán)境熏陶。顏之推在面對子女教育上,特別注重把勤于督導與慈愛結合起來,他認為“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
也就是說,嚴格的家庭教育才能使子女成材。顏之推進一步認為,幼兒無知無識,他們通常是根據父母的呵責與贊許而決定其行為是可行還是不可行。此時,如果父母放任自流,任其發(fā)展,那么孩子容易形成傲慢、自大;如果父母只是一味嚴加呵責則容易喪失孩子的主見和自我行為能力。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應當注意到其行為對孩子的導向作用,分清愛與嚴的關系,否則會導致兩個極端:一是父母對子女的過度關心、過分溺愛,養(yǎng)成孩子常以自我中心行事,而不顧及他人感受;二是導致過度專制,由于父母過度嚴厲的教育方式令孩子自感沒有自由。
因此,父母在教育子女時一定要注意嚴慈相濟,融愛于教育中,在教育中傳遞愛。當然,父母在教育孩子時,持一致的教育觀念也是十分重要的,否則不僅不能使孩子產生正確的是非觀念,反而會相互消減教育的影響,使孩子無所適從、不知所向。除此之外,顏之推在教育孩子的策略上,還強調環(huán)境熏陶的重要性,認為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對孩子的成長影響極大。他指出,“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自芳也;與惡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自臭也。”人在年少的時候,心神還沒有定,與關系較好的人在一起,熏陶漸染,潛移默化,其言笑舉止,雖然無心學習,卻自然相像,何況是有意學習的那些較為明顯的操行藝能呢?由于處于幼年時期的兒童,其心無雜念,容易受到身邊環(huán)境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與品行端正的人在一起,久而久之,自己也耳聞目染,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反之,自己也染上惡習,甚至走上邪路,這就是“必慎交游”的道理。
教育內容上:自立自強、虛心務實、立志向上
顏之推的家庭教育具有明確的教育內容,其主要集中于培養(yǎng)幼兒的自立自強、虛心務實、立志向上。在培養(yǎng)幼兒自立自強方面,顏之推指出“父兄不可常依,鄉(xiāng)國不可常保,一旦流離,無人庇蔭,當自求諸身耳?!币虼耍渥訉O不能成為“上車不落則著作,體內何如則秘書”式的社會寄生蟲,而應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這激起了我們對當今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的反思。當前,由于一個家庭大多只有一個孩子,以致于大多數(shù)家長對孩子的教育都有過度保護以及寵愛、溺愛等成分,這不利于孩子將來獨立面對社會生活中的種種困難與問題。除了要培養(yǎng)子女的獨立自強之外,顏之推還強調養(yǎng)成孩子虛心務實的好習慣。他指出“夫學者,所以求益耳,見人讀數(shù)十卷書,便自高自大,凌忽長者,輕慢同列,人疾之如仇敵,惡之如鴟梟,如此以學自損,不如無學也”。
【關鍵詞】傳播學基礎理論;主體哲學;主客體協(xié)調;社會學理論;文化理論
傳播理論集中體現(xiàn)了現(xiàn)代知識的綜合,這種綜合體現(xiàn)在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交叉和開放性上。傳播理論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既可以指狹義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指傳播理論自身),也可以指廣義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指影響到傳播理論體系的建立),由于學術界對后一個問題論述不多,本文主要論述影響傳播理論的基礎理論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
本文談到的基礎理論主要分為哲學問題、社會學問題、文化問題等3個方面,這3個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到傳播理論。理論界選擇什么樣的基礎理論,傳播理論相應地就會帶什么樣的印記。就目前有影響的傳播理論來看,主體哲學(對哲學的基本問題偏于主觀的理解)及相應的社會學理論和文化理論的影響更大。今天,審視傳播理論的基礎理論,使傳播理論建立在可靠的根基之上,繼而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傳播理論,是傳播學界面臨的一項基本任務。
一、影響傳播理論的幾種主體哲學
在當代,哲學思想對傳播理論的影響通常是通過社會學為中介的,我們在評判一種社會理論時,總是在評判一種哲學思想。為了敘述的便利,我們首先分析影響到社會理論的哲學思想,然后分析其相應的社會理論和文化觀。眾所周知,主體哲學在西方哲學中更為典型和明確,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其長久的歷史背景。自文藝復興以后,絕大多數(shù)哲學流派都是以主體意識的第一性作為理論的起點。在20世紀,從柏格森的直覺主義到解釋理論,從精神分析到現(xiàn)象學,從存在主義到“法蘭克?!睂W派,主體第一性的觀念以各種體系表現(xiàn)出來:心靈、心理、直覺、精神、體驗、理性觀念、人道主義等等,它們都指代一個實體——主體,是主體賦予了人類存在的價值和意義。這種信念在現(xiàn)象學哲學、解釋學哲學和“法蘭克福”學派中得到了集中的體現(xiàn),它們在社會——文化理論中有著廣泛的影響,它們也通過社會——文化這個中介間接地影響到傳播理論。至今,我們在一些基本問題上的爭論仍是這些方面的延伸。
我們首先來看現(xiàn)象學,胡塞爾提出現(xiàn)象學的觀念并發(fā)展了現(xiàn)象學的方法,現(xiàn)象學哲學有一套較為完整的認識論,以現(xiàn)象學為框架的社會學也多以此為根據發(fā)展了意向理論及價值理論?,F(xiàn)象學的基本任務是以直覺達到人類理性的深刻基礎,這一任務的前提是直覺是一切知識的合理根源,一切在初始狀態(tài)的直覺中呈現(xiàn)的事物將會完全地如其所呈現(xiàn)自身的那樣被接受。這個假設中,主體的理性被賦予了不可動搖的地位,直覺是我們接受事物的外在方式,最后還會有一先驗的自我來保證直覺的可靠。為了達到本質的直觀,他提出了“現(xiàn)象學的還源”,簡單地講,這一命題包括了以下幾個方面:
歷史的加括?。杭窗盐覀兊母鞣N信念(不論是經驗的概括還是各種現(xiàn)實的信念)全部懸置起來,并不對它們作是非的判斷。2.存在的加括?。悍艞壱磺杏嘘P存在的判斷,因為哲學的認識是對本質的認識,而對現(xiàn)實存在的判斷則非本質,所以,對存在的判斷也應中止。3.先驗的還原:這種還原使我們從此驗的自我走向先驗的純粹自我,這是世界上一切意義被建立起來的基礎。胡塞爾晚期則將自我純粹意識視為最終的絕對領域,即它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實在為前提。純粹意識的地位確立后,即可以解釋經驗世界,如果人們在經驗的世界找到共同之處,那么,這是因為他們在意向性上是一致的。
正是這種主體哲學的框架和意向性理論,影響到后來的現(xiàn)象學社會學的發(fā)展,舍勒提出的價值哲學、舒茨的意義理論都與現(xiàn)象學有著密切聯(lián)系。現(xiàn)象學對現(xiàn)代微觀社會學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只要我們看一下戲劇理論(戈夫曼),本土方法理論(加芬克爾),交換理論(雷克斯)及沖突理論(霍克斯),無不帶有意向性理論的影子,無論是日常的自我還是掩蓋了意圖的自我,都可以在現(xiàn)象學純粹那里找到最后根源。
舒茨的現(xiàn)象學社會學將胡塞爾的現(xiàn)象學觀念擴大到社會領域,認為對社會活動的理解取決于主體間的一致,意義在于主體賦予對象的過程上,社會互動之所以可能,也是由于主體間的一致性。和一些其他的微觀社會學理論相似,現(xiàn)象社會學也是以個體為基本的考察單位,盡管這些理論以互動來解釋社會系統(tǒng),但它們幾乎都忽視了社會制度對個體的制約。從理論上講,社會結構的形成總是離不開個體及集體的參與,但社會制度形成穩(wěn)定狀態(tài)后,它總是從語言到思想、從法律到倫理、從制度到信念各個方面來制約個體。主體既參與了社會制度的形成,同時,又是社會制度的產物,個體的動機和行為往往是制度化的結果。離開了社會結構和制度,很難解釋一些行為和動機的原因,這也是微觀社會學理論普遍的局限所在。
一些其他的微觀社會學理論如符號互動論等也都是以個體為根基來解釋社會,個體往往成為不受社會制度制約的個體,微觀理論的共性表現(xiàn)在它們幾乎都在表述主體哲學的一些基本主張。
解釋學也存在著類似的理論。解釋的根基建立在個體的體驗和理解之上,為了說明解釋是普遍有效的,就要說明解釋在主體間是一致的,為了說明主體間的一致還要找到更基礎的東西。當代的伽達默爾是用語言來解釋主體間的一致,語言既是解釋學的根基,也是對世界的體驗,其核心觀念是人類以語言的方式擁有世界。用委婉的體驗解釋世界無疑要比現(xiàn)象學更少地依賴于主體,但體驗的背后又隱含著原來的主體。
解釋學賦予了個體極大的心理自由,個人的體驗成為分享共同意義的重要方式,特別是對解讀精神性文本來講,由于時間的差別,也由于解讀者所處社會歷史背景的條件,解讀者不可能得到文本的原始意義,解讀總是充滿了個體的理解,因而文本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在所難免,這種多樣性和差異性也是合理的。顯然,在文本和讀者的關系上,解釋學以犧牲文本來迎合讀者,其相對主義的結局不可避免。
“法蘭克福”學派發(fā)展了一套批判理論,批判理論旨在批判當代資本主義的社會制度和思想體系。從認識論上看,批判理論主要對實證主義提出了批判。批判理論的核心是人與自然的對立,精神與物質的對立。批判理論認為當代資本主義矛盾可以從近代的啟蒙找到根源,啟蒙精神在改變自然時從認識理性中發(fā)展了極度的工具理性,科學技術也是工具理論的集中體現(xiàn),當世界都變成可度量的對象時,人也變成了被奴役的對象。在當代,啟蒙精神變成一種操縱意識,這又是通過大眾文化來實現(xiàn)的,大眾文化造就了文化產品的單一化和標準化,文化工業(yè)代表了這種單一化和標準化。簡而言之,“文化工業(yè)”已成為當代一種新的社會控制形式。
縱觀以上幾種哲學思想,無論他們看待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確定主體意識優(yōu)于并高于所有一切,是他們哲學推論的前提。正因為存在著主體意識與外在世界的對立,他們的結論幾乎都包含了事實與價值的對立,世界與心靈的對立,以致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對立,在更極端的態(tài)度上往往以犧牲認識的理性法則來換取意識的自由。我們在伽達默爾及“法蘭克福”學派特別是胡塞爾那里,可以看到精神世界的無限膨脹,科學涉及到的物理世界往往被看成對意識自由是一個極大的妨礙,甚至對意識自由是有害的。主體哲學很少考慮這樣的問題:即主體——客體二元對立的框架中,主體的推論是否包含了局限和偏見的問題。絕大多數(shù)的主體哲學將理性看成是自明的,客體就是呈現(xiàn)為主體推論的結果,這個假定預設了主體不會出現(xiàn)任何偏差。而事實上無論在哪種意義上,這種假設都是不可能的,特別是近代科學的發(fā)展,越來越明確地認識到主體意識不可避免地會包含著局限。思想史的發(fā)展能清楚地說明這一點,人類對世界的認識在未能把握其本質前,總是以主體的圖式看待世界的,以人的特性解釋世界注定會產生擬人化的過程,這個過程也不可避免地暗含了人類中心論的思想,主體哲學就是按這種推論極端發(fā)展的結果。主體哲學是在人類中心論和擬人論的框架下來看待人與世界的,這樣,對世界的認識總是折射出主體的意圖和限度,世界的存在往往被看作人類中心的象征。換言之,它沒有實體性的地位,它的性質全靠主體意識的解釋。這種認識世界的方式不僅存在于西方古典哲學中,也存在于其他民族的哲學中。當人類不能分離出單獨的客體時,除了用人這個尺度解釋外別無其他方式,這也不難理解為何主體哲學一直是哲學史中最有影響的理論。
認識到人類中心論及主體意識的局限是近代科學理論的成果,這個開端就是哥白尼的天文學革命,在他的日心說中,太陽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自轉并和其他行星圍繞太陽公轉。與地心說相比,這是一幅全新的世界圖像。這里,不論是地球還是人類,都不具有特殊目的和意義,相反,他們(它們)只是宇宙系統(tǒng)的一部分,這種理論最早喻示了人類從中心到系統(tǒng)的變化。
在以后達爾文的理論中,也提供了反對人類中心論的又一種理論。按照其理論,人是生物連續(xù)進化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人也像其他生物一樣組成了一個系列。這里,人不具有特殊的意義及目的,這種理論也排除了神學理論的創(chuàng)世說。達爾文理論與哥白尼理論在反對人類中心論上是一致的。這兩種理論都說明了人既不是世界的創(chuàng)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此外,當代量子力學也提供了背離人類中心論的理論。這里,主體哲學與人類中心論有著天然的聯(lián)系,正因為它假定了人是世界的終極目的,因而,它無法解釋真正的客觀世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義上的科學理論,而科學理論總是呈現(xiàn)出反擬人化的結果。
現(xiàn)代科學理論的發(fā)展過程越來越趨向將人視為無數(shù)系統(tǒng)中的一部分,人類既不是世界的創(chuàng)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如果這樣看待人類,人類中心論的思想是值得懷疑的,主體哲學的觀念也是值得懷疑的。
二、建立主、客體相協(xié)調的理論
就認識論來看,主體哲學代表了解釋世界的一個方向。除主體哲學以外,一些哲學家力圖使主客體協(xié)調起來,這種努力在近代開始顯示出積極的成果,超越主體哲學的有效途徑在于恰當?shù)卣f明主客體的關系。對馬克思來講,解決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問題首先是實踐的問題,因為實踐包含了將兩者統(tǒng)一起來的可能,思維的觀念只能在實踐中加以驗證:“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并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xiàn)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于離開實踐的思維是否具有現(xiàn)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的問題?!睂嵺`的觀點是馬克思與其他哲學的根本區(qū)別,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提到了實踐對人與世界的雙重作用:在實踐中,自然成了人化的自然,人通過實踐也在改變自身的特性,五官感覺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歷史的產物。實踐的觀點說明,主、客體本性的確定是從對方的作用中獲得的。
在20世紀,思考主、客體的關系仍是思想界面臨的主要議題,皮亞杰從自然科學的角度提出了認識的發(fā)生問題,再次涉及到主、客體的關系。傳統(tǒng)認識論大多在兩種態(tài)度上搖擺:一種是經驗主義,往往將認識看成信息來源于客體,主體只能受教于客體;另一方面,先驗論和天賦論則認為主體一開始就有內部生成的結構,然后這些結構加諸于客體。這兩種理論涉及的都是在高度成熟階段上的認識,而沒有涉及認識的起源,認識的起源要比這兩種理論設想復雜得多。皮亞杰根據心理研究的成果,證明了認識既不起因于一個有自我意識的主體,也不是起因于一個業(yè)已形成的客體,而是起因于主、客體的中途,它同時包含著主體又包含著客體,這樣,充分考慮到聯(lián)系主、客體的中介就十分必要。皮亞杰作了這樣的設想:“如果從一開始就既不存在一個認識論意義上的主體,也不存在作為客體而存在的客體,又不存在固定不變的中介物,那么關于認識的頭一個問題就將是關于這些中介物的建構問題:這些中介物從作為身體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間的接觸點開始,循著由外部和內部所給予的兩個相互補充的方向發(fā)展,對主客體的任何妥當?shù)脑敿氄f明正是依賴與中介物的這種雙重的逐步建構。”
認識的過程事實上也就是一個建構過程,它從感知運動階段經前運算階段、具體運算階段到形式運算階段,才能達到通常意義上的認識。認識圖式的發(fā)展是主客體之間的同化和順應,相互協(xié)調的結果,經同化、順應的平衡作用,使主體的認識圖式逐步接近客體的結構。
在建構的過程中,我們很難看到有一個本質不變的客體,也很難看到有一個本質不變的主體,順應說明了主體會在對環(huán)境的適應中造成認識圖式的改變;同化說明了主體對環(huán)境的過濾和改變,使之符合主體的認識圖式。建構就體現(xiàn)了相互制約、相互轉化的過程,認識的過程就是從簡單低級的結構向復雜高級的結構不斷過渡,這也是一個永無終結的過程,客體意味著主體所能達到的極限。
皮亞杰的理論建立在大量心理學及生物學的實驗基礎上,因而,它代表了解釋認識形成及發(fā)展的科學解釋方向。它的要點仍是溝通主客體的中介,在中介的關系中說明主客體。如果將這個中介與馬克思的實踐聯(lián)系起來,它們的近似就在于從聯(lián)系主客體的結構模式上解釋主客體。
除了皮亞杰發(fā)生認識論以外,語言哲學關于語言對世界的組織成形作用也作了出色的論述,這一理論涉及到的指稱問題、真理問題、意義問題及言語行為對我們理解語言與認識、語言與主體及語言與社會有積極的啟發(fā)作用。
此外,值得提到的還有結構主義,結構主義建立在嚴格的理論法則之上,它以語言模式為出發(fā)點,突出強調了結構和系統(tǒng)的觀念。結構的觀念表明了它對表層對象背后共時的關心;系統(tǒng)的觀念表明了它試圖通過關系的模式來解釋對象,和語言哲學一樣,它也是通過觀眾形態(tài)來說明主體的。就此來看,以上幾種有影響的哲學與主體哲學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當傳播體系建立在主體哲學之上時,我們很難察覺主體哲學的局限,這種局限勢必通過其社會學理論內化于傳播理論之中。毋寧說,主體哲學的藍本和傳播理論的摹本存在著一種對應關系,主體哲學對心靈的能動作用的強調會貫穿于傳播理論中。同樣,它的局限(沒有看到認識總是主、客體相互作用的結果)也內涵在傳播理論之中。因而,借鑒科學的認識論建構主、客體的關系,使傳播理論建立在可靠的哲學的社會學根基之上,是傳播學界需要思考的問題。
以上我們曾對主體哲學與微觀社會學的關系作過分析,確實,微觀社會學對主體的動機、行為、意義是主體間的互動曾作過詳細分析。然而,微觀傳播學理論幾乎都沒有考慮到既定的社會結構對主體動機和行為的作用和影響,沒有考慮到社會結構與動機的辯證關系,因而無法說明動機和行為的真正動因,最終使陳述的理論趨于表層化。顯然,問題的真正源頭在于如何看待行動和結構、個人與社會的關系,這是一個如何從社會學的角度理解主、客體的問題。
目前,大家經常談到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該理論的核心問題就是結構與主體的關系問題,與微觀社會學理論不同的是結構化理論力圖在更客觀的立場使結構與主體協(xié)調起來。
傳統(tǒng)宏觀社會學偏于社會結構和社會制度對個體的塑造上,而大多數(shù)微觀社會學理論將注意力集中在個體和行動的意義的理解上,吉登斯提出了將兩者協(xié)調的結構化理論。結構化的核心旨在說明社會結構既是通過人類的行動建構起來,也是行動得以建構的條件和中介,即結構與主體存在著一種二重化的過程,結構并不是外在于主體的活動,而是通過主體的特定活動而構成;社會系統(tǒng)的結構性特征,既是其不斷組織的實踐的條件,又是這些實踐的結果,結構不應簡單看作對主體的外在制約,它既有制約性同時又賦予行動者以主動性。這樣,結構和主體存在著一種生產和再生產的方式,對結構和主體的妥當說明,需依靠對它們二重化關系的說明。
鑒于目前傳播理論更多地依靠微觀社會學來維系,清醒地看到微觀社會學的不足,并從社會學層面考慮結構與主體的協(xié)調關系也是傳播學界不容忽視的問題。
主客體的關系也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一個多世紀以來,文化研究一直是全球性關切的問題。通常大家談到有影響的幾種理論大多集中在社會學和文化人類學兩個領域。
社會學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論是價值論,其理論源頭可以追溯到韋伯及狄爾泰,用價值解釋文化的各種理論幾乎都將文化視為對象滿足主體需要的一種活動?,F(xiàn)象學、解釋學、“法蘭克福”學派及大多數(shù)實用主義理論都代表了這個方向。它們的共性是:都給予了主體以至高無上的地位,無論是生命、體驗、理解、自由或人與社會、精神與物質的對立,都要根據主體意識來評判,文化幾乎沒有自己的實體地位,文化的存在完全要看主體間的解釋。本來,用價值解釋文化并不是沒有說服力,問題在于對主體的極端信賴除了走向自我中心論以外別無選擇,此外,價值論的解釋還面臨著文化相對主義的危險,事實上,這兩個方面的危險也是價值論所無法克服的問題。
大家都知道,人文科學的研究區(qū)別于自然科學除了對象不同外,還在于研究者適度的介入是可行的。但研究者介入到什么程度則是價值論和解釋學所無法回答的問題。以此為框架,總是面臨著解釋過度的問題,而解釋學通常也把解釋的多元化視為合理的。這樣,在價值論和解釋學的背后,我們看到的仍是主體哲學的主張。
在“法蘭克福”學派那里,主體與世界的對立變成為精神與“物化”的嚴重對立,工具理性的擴張必然在制度上、精神上對人進行新的操縱,文化的單一性及庸俗性不可避免。所以,由于工具理性的極度擴張,人類未來的文明也是暗淡的。
該學派的許多主張都建立在主、客體的對立上,為了維護主體的至上性,不得不排斥非主體的存在。“法蘭克?!庇捎诎褌€體與社會看作完全都是對抗性關系,現(xiàn)代工業(yè)文明在“法蘭克?!睂W派那里被看作是一種倒退,與之相關的是工業(yè)社會及科技進步造就的大眾文化根本不具有以往精英文化的單純和高貴。“法蘭克?!睂W派從主、客體的對立進而過渡到人與社會的對立,再過渡到文化的對立有其內在的必然性。這樣,我們除了看到精英文化與大眾文化的對立外,我們根本看不到它們是如何協(xié)調在一起的。
縱觀以上幾種有影響的文化理論,幾乎都是從主體來解釋文化,其結果要么是價值涵蓋了一切,要么是文化存在著對立。因而,超越主體哲學的局限就是一個關鍵的問題。
大家知道,近幾十年來,結構主義提出了一套與主體哲學截然不同的理論,包括其文化理論(主要集中在文化人類學),其核心是以語言模式來看待社會系統(tǒng),進而解釋主體在社會中的作用和地位。從結構主義的影響來看,它提供的超越主體哲學的途徑和方式是可行的。
結構主義主要關心文化的共時性問題,萊維——斯特勞斯集中表述了結構主義的文化觀,即文化不僅是共時的問題,也可以通過能指和所指的關系加以說明。文化人類學家經??梢钥吹酱罅恐貜统霈F(xiàn)的文化形態(tài),是什么決定了它會重復出現(xiàn)?如果人類沒有普遍共同的心智,這一問題也就不可能產生,是各個文化外觀形態(tài)的差異重要還是內在的共同模式重要,兩種不同的選擇會有不同的答案。
按照這種方式來理解文化,各種文化現(xiàn)象就不難解釋了。無論文化人類學提供多么不同的文化差異,但共時態(tài)的文化是存在的,因為像親族系統(tǒng)、婚姻系統(tǒng)、神話系統(tǒng)、圖騰系統(tǒng)反復出現(xiàn)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這恰好證明了各民族具有構造文化的共同能力。它通過轉換系統(tǒng),成為我們可以看到的各種具體文化形式,而共時模式為這些形式找到了答案??疾旄鞣N具體文化的差異不是人類學的任務,人類學要探討決定文化現(xiàn)象的深層內容——人類共同的心智。
共同的心智,在他那里也就是無意識問題,它不是與意識相對立的下意識或潛意識的概念,毋寧說它是人類先天的一種構造功能。它普遍地存在于各民族中,因而是普遍的理智功能,正是它的存在,可以解釋各種文化的普遍共時。
結構主義的重要代表??略谒枷胧奉I域提供了一種非主體解釋思想的方式,??聦λ枷胧返姆治黾性跈嗔χR的形成上,換言之,社會的知識型總是體現(xiàn)了權力的支配,主體正是在各種制度性場址的權力關系中生成的。
如果主體總由其他因素所決定,那么,確定的主體是不存在的。毋寧說主體總是由特定的知識型所決定,《詞與物》表明了知識型如何決定著主體。按著結構主義的解釋,它會引出許多被忽視的結論:如果文化不存在著高低之分,發(fā)達和落后之分,那么,各種文化之間的比較只能得到現(xiàn)象的差異,追問這種差異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很想知道熱衷于中西方文化比較的研究究竟能給我們帶來什么?如果文化現(xiàn)象的差異只是表層問題,那么中西方文化在心智的創(chuàng)造上具有的共同性不更重要嗎?難道它們不都是共同心智的結果嗎?如果表層的背后確實存在著普遍的東西,揭示這些普遍性正是文化研究要回答的。知識型理論也使我們看到了思想的另一個方面:我們認為許多不可動搖的觀念其實是用某種占主導地位的信念所支配的,主體不僅無法意識到這一點,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反而在強化這種信念。事實上,能超越既定知識型的人少之又少,我們通常表述的知識大多數(shù)情況下是某一社會占主導地位的知識而已。
綜上所述,建立主、客體協(xié)調的認識論是社會人文科學的可靠前提,它影響到在什么樣的方式上看待社會理論和文化理論,客觀的社會理論直接關系到傳播理論的根基問題:個體既是社會制度的結果,又參與了社會制度的形成,這樣,兩者存在著密切的對應關系。同樣,非主體解釋的文化理論旨在說明文化共時模式的存在,表層文化現(xiàn)象的對立和無序并不反映內在層次的共同模式,如果我們做深層分析,各種文化可以找到普遍的共性。
三、結語
近50年來,人類的知識積累發(fā)生了驚人的變化,以往許多被認為是經典的理論和命題,現(xiàn)在被看作是有條件的和相對的,知識的不斷綜合和更新要求我們的思維與時代保持同步,特別是像傳播學這種新型的綜合性學科,如何使其理論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是不容回避的問題。
近代科學反復證明了這樣的事實:一門學科的成熟與否,在于其基礎理論的成熟與否,而不在于其表象形態(tài)的豐富,這一道理同樣適用于傳播理論,相對于傳播理論的應用理論來講,其基礎理論的研究就更為重要。
目前,傳播學界對狹義的傳播理論討論較多,而對廣義的傳播理論討論不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對傳播理論的深化理解。如果我們僅僅討論狹義的傳播理論,我們只能得到一個相對封閉的解釋體系。問題在于對傳播理論基本觀念的討論常常會將問題引向更基本的問題,例如,信息問題、語言符號問題、意義問題、傳播的存在及目的等等。對任何一個問題完整的回答都會涉及到人的問題,涉及到人對世界的理解,涉及到人與社會的關系,這些問題都屬基礎理論的范疇。這樣,借鑒基礎理論的成果,無疑會強化傳播理論的解釋力,使狹義的傳播理論更為健全。
本文談到的傳播理論的創(chuàng)新和發(fā)展,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論述的。以上談到的三個方面直接關系到我們建立什么樣的傳播理論。主體哲學曾在哲學史上產生過長期影響,而現(xiàn)代科學的發(fā)展愈發(fā)證明了其內在的局限性,我們只有從主、客體相協(xié)調的途徑上來看待主體意識時,我們才能更好理解主體意識,我們只有恰當?shù)卣f明了主體,我們才能恰當?shù)乩斫馊伺c社會的關系,才能恰當?shù)卣f明文化的本質特征。這既是我們探討廣義傳播理論的目的所在,也是我們探討傳播理論創(chuàng)新與發(fā)展的核心所在。
注釋:
1.1以人為中心和以整體環(huán)境為中心的規(guī)劃倫理學
應該說,目前的以人為中心的規(guī)劃倫理學與以整體為中心的規(guī)劃倫理學是又很大差別的。進一步發(fā)展規(guī)劃倫理學,事實上意味著將以往的以人為中心的規(guī)劃倫理學擴大到以整體為中心。也就是說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規(guī)劃倫理學已經發(fā)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種變化是有利的。因此,就倫理學的發(fā)展年限看,人與自然必須在和諧發(fā)展的基礎上人,并且要受到這一原則的修改,檢驗。從這個意義上說,提出和建設整體規(guī)劃倫理學,就是要為未來的新型倫理學尋求更全面,更堅實的理論基礎,它預示了倫理學的一場變革,由以人為中心轉變?yōu)橐哉w環(huán)境為中心,從個體到整體,從局部到全局。
1.2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原則
譬如,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論原則是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規(guī)劃倫理學,這個理論原則發(fā)展的前提是公平發(fā)展,目的必須用這個基本原則來實現(xiàn)。因此,要使規(guī)劃倫理學能夠可持續(xù)發(fā)展,就需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原則來尋求價值論的根據,并指出相應的道德倫理規(guī)范。由此可見,只有拋棄那種以人類利益作為唯一的、終極的價值目的的以人為中心的規(guī)劃倫理學觀點,才有可能建立起新的價值尺度,即以人與自然界的和諧作為最高價值尺度的以整體規(guī)劃為中心的觀點。人類中心論認為:關注環(huán)境的主人,是保證整體規(guī)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前提基礎;人不能有不合理的利益和需要,環(huán)境是人類滿足需要的重要理論依據;第一,人的自由體現(xiàn)在對環(huán)境的不斷掠奪和改造。這類想法作為特定時代的聚合物,在這種特定的條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有一個根本的缺陷還是存在的,就是人與整體環(huán)境和諧相處,相互制約的關系的忽視,人類的存在和發(fā)展必須以整體規(guī)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為第一要素,而自然本身又是一個有著復雜的內部關系的有機體,如果要這個有機體持續(xù)向外部提供資源的話,在每一段時間內,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規(guī)劃倫理學所能提供的資源都是有限的數(shù)量,一旦超過這個數(shù)量,整體規(guī)劃本身的連續(xù)性就會遭到嚴重的破壞,最終會導致?lián)p害到人的切身利益。也就是說整體規(guī)劃對人類的活動有一定的制約性。
1.3人對自然的權利和義務
一方面,利用自然的權力人是有的,可以通過改變整體環(huán)境的自然資源,來滿足人自身對規(guī)劃的種種需要,但這種權力的前提基礎是必須不改變自然界的基本秩序;另一方面,整體規(guī)劃存在的事實我們人類必須尊重,必須保持整體規(guī)劃的穩(wěn)步發(fā)展,在發(fā)展可持續(xù)發(fā)展環(huán)境的同時也需要給予一定得彌補。此外,權利和義務是一種相互制約相互平衡的關系,其整個生態(tài)的和諧發(fā)展才是其最終的目的和結果。
2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倫理學的意義
從倫理學的價值論根據來說,綜合以整體規(guī)劃為中心和以人為中心的規(guī)劃倫理學的邏輯結論,在于建構關懷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價值的規(guī)劃倫理學。在這里,自然界和人類均有自己的內在價值,為了有助于雙方的價值的生成,在人和自然的關系中就必然地存在著相互為工具價值的關系,二者的價值就在實際上生成自然生態(tài)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價值是互補的。這需要,在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道德倫理關系中,不存在彼此的殘害,只有彼此的生存和諧。
2.1以整體城市規(guī)劃的價值
一方面,它汲取了生命中心論,生態(tài)中心論等非人類中心主義關于“生物———生態(tài)具有內在價值”的思想,認為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整體規(guī)劃都是同時存在的,但整體規(guī)劃本身不能把內在價值高于自身,而把人與整體環(huán)境和諧統(tǒng)一發(fā)展作為其整體反應。那么,因為人和整體自然環(huán)境是一個和諧統(tǒng)一的整體,那么,人類也好,自然也罷,都需要得到應得的倫理道德關懷。另一方面,可持續(xù)發(fā)展規(guī)劃倫理學在人和整體環(huán)境和諧統(tǒng)一整體價值觀的基礎上,承認一種作用是存在的,承認人類在這個統(tǒng)一的規(guī)劃整體中占有不可或缺的主導的地位和重要的管理的地位。這樣,就減少了以整體規(guī)劃為中心在實踐中所帶來的困難,使之的適用性更加得以凸顯。
2.2規(guī)劃倫理學真理
如果說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規(guī)劃倫理學暗示著科學真理,對我們這一代人以及后若干代人來說還顯得有點陌生,不那么容易接受,那么在未來世代中一定能夠成為一項公理,成為人類行為的標準準則。概括說來,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規(guī)劃倫理學應該是一個經久不衰的熱點話題?,F(xiàn)行的經濟準則,國家利益原則以及建立在彼此基礎上的國際關系體系已成為實現(xiàn)全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根本。正是由于存在著這些不合理的現(xiàn)實,所以致使處于不同發(fā)展水平的國家對于可持續(xù)發(fā)展規(guī)劃倫理學的理解有很大差異。對于大多數(shù)發(fā)達國家來說對其構成最大的威脅時全球環(huán)境惡化帶來對其發(fā)展的阻礙,而環(huán)境安全問題才是發(fā)展中國家考慮的側重點。可以預料,在未來若干年里,人類現(xiàn)行的發(fā)展模式將對環(huán)境造成更大的破壞,環(huán)境問題將成為國際爭端的焦點,原因很簡單,盡管人類已經意識到危機的存在,還沒有親身體驗這種危機的毀滅性。
3結語
作為建筑師,我們應該努力造就社會力量,使規(guī)劃倫理學得到可持續(xù)的體現(xiàn),最高目的是讓一個更合理,更有發(fā)展更前衛(wèi)的文明城市的到來,使這個文明城市的到來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從這一點上說,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城市規(guī)劃倫理學能夠在未來的世界中,推動人類發(fā)展的行為。
【關鍵詞】行為導向教學法;程序設計;教學案例
隨著計算機的普及,計算機應用專業(yè)也成了熱門專業(yè),而高級程序設計語言是計算機專業(yè)的一門必修課。在高級程序設計語言中,VisualBasic語言以其易學易用和功能強大,而且能夠方便快捷地開發(fā)Windows應用程序等特點,而深受使用者歡迎。因此,其也作為中等職業(yè)學校的高級程序設計課的首選。VB是一門集知識和技能于一體、實踐性很強的課程,要求學生既要學好知識,又要掌握實際操作技能,同時,在進行軟件開發(fā)時,要對用戶需求及市場情況進行調研,再加上計算機軟、硬件快速更新?lián)Q代的特點,要求學生還要具有很強的自學能力和終身的思想。對于這些要求來說,傳統(tǒng)的教學難以做到。而使用強調以職業(yè)活動為導向,以人的為本位的“行為導向教學法”將會較好的實現(xiàn)這些教學要求。本文擬就在中等職業(yè)教育的計算機程序設計(VisualBasic)教學中,如何運用“行為導向教學法”進行初步探討。
一、行為導向教學法的基本理論
“行為導向教學法”是在近幾年從德國引進的的職業(yè)教育新模式,其目標層次是培養(yǎng)人的行為能力,方法層次是人的行為活動。即:這種教育以行為為目標,教學以行為為導向,教學是學生積極參與的全面的教學,學習過程是學生同時用腦、心、手來進行學習的過程。
行為導向教學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即是以職業(yè)活動為導向,以教會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工作”為目標而開展教學活動,因此,對學習者來說,學習目的是十分明確,即現(xiàn)在的學習是為今后的職業(yè)服務。教學活動的開展,通常是圍繞某一課題、問題或項目開展,是以“學習任務”為載體,引導學生自主學習和探索的過程。整個教學過程為一個包括獲取信息、制訂計劃、做出決定、實施工作計劃、控制質量、評定工作成績等環(huán)節(jié)在內的完整的行為模式。使用“行為導向教學法”,將能更好的培養(yǎng)學生的關鍵能力(專業(yè)能力、方法能力、能力、個性能力),以達到職業(yè)教育的“職業(yè)教育就是就業(yè)教育”的教學目標。
二、行為導向教學法在VisualBasic教學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現(xiàn)行的計算機專業(yè)類教材大多與其它學科式的教材一樣,重視知識結構的系統(tǒng)性,教學大多以線性方式展開,適用于“循序漸進”的傳統(tǒng)教學模式,以《VisualBasic程序設計》的教材為例,從語言基礎、流程控制、過程與數(shù)組、窗體與控件、對話框設計、菜單、工具欄和狀態(tài)欄設計等等,分章編排,在每一章的內容里,也同樣按線性方式展開。如果,在教學中仍按傳統(tǒng)的教學方法按章節(jié)講授,勢必降低的課程的綜合性、實用性,也缺乏趣味性,這不但難以培養(yǎng)學生學習興趣,使得教學雙方都陷入困境,而且,學生不知道如何在真實的情境中靈活地使用知識和運用技巧。這樣的學習,是很難面對今后職業(yè)的。要改變這一現(xiàn)象的方法,比較成功的是運用以課題或項目來開展教學活動的行為導向教學法進行教學,在教學中,淡化知識的系統(tǒng)性和連貫性,更多關注的是知識之間的聯(lián)系,在聯(lián)系中學習知識、在綜合運用中學習知識,使學生不僅學會了程序設計知識本身,又培養(yǎng)了學生運用程序設計的知識去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教學目的。
(二)可行性
《VisualBasic程序設計》是一門實踐性和操作性很強的課程,知識涉及許多抽象的術語,如:類、對象、過程、語句、控件等等,還有大量的開發(fā)工具的使用。僅就VB的開發(fā)環(huán)境為例,其中就包含了:窗體設計器、代碼編輯器、對象瀏覽器、屬性窗口、工程管理器、工具箱、菜單、工具欄等等。掌握和熟悉它們的最好,就是在不斷的結合實際的“案例”(案例教學法)或“課題”(項目教學法)的操作實踐中去掌握。在教學中,教師可以把課程包含在兩到三個綜合貼近實際的項目,給出案例,再把這個項目分成若干個小項目(或模塊)。例如:以開發(fā)一個“學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為一個綜合項目(教師首先給出案例演示,以引起同學們的關注),再分別以“登錄窗口”、“查詢窗口”等為小項目進行設計開發(fā),相關的基礎知識(如:在設計“登錄窗口”的項目中,學生可以掌握“文本框、標簽、命令按鈕、屬性設置、變量命名規(guī)則、變量定義、變量數(shù)據類型、變量的聲明語句、賦值語句”等相關知識群)。學生在具有目標明確的項目驅動下,以“做中學”的方法進行學習,這樣,不僅可以提高他們學習的主動性和學習樂趣,同時也培養(yǎng)了他們的關鍵能力。
二、“行為導向教學法”案例
行為導向教學法中的“項目教學法”是指師生以團隊的形式共同實施一個完整“項目”的工作而進行的教學活動。通過在開展項目過程中有針對性的工作來培養(yǎng)學生的關鍵能力,特別是獨立工作能力、想象力、創(chuàng)新能力。項目教學法包括了計劃、實施和檢查及成果展示的全過程。它是由學生自己來完成整個過程的教學方法。以下是一個項目教學法的簡案。
項目:學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
(一)教學目標
1.培養(yǎng)學生運用VisualBasic知識解決實際的能力;
2.培養(yǎng)學生獨立學習和工作的能力;
3.培養(yǎng)學生與人合作的能力。
(二)項目的實施過程
三、需要重點注意的兩個問題
(一)教師角色的轉換
在行為導向教學中,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師應是“雙師型”的教師,老師的角色由傳統(tǒng)的教學主導者轉變?yōu)榻虒W活動的引導者或主持人,在教學過程中,教師以咨詢員、伙伴、朋友等角色出現(xiàn)在學生中,教學方法由注重“教法”轉變?yōu)樽⒅亍皩W法”,為此,要完成教學任務,教師要付出更多的心血。
(二)項目設計的合理性
項目設計的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可實踐性,以保證學生可操作,并有收獲。因此,項目的設計應采用結構化的方法,自上而下,逐步細化的原則;項目的實施,則采用自下而上,由易到難,逐步完善的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