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大伯得了癌癥,自2009年元月以來,去過不少醫(yī)院、吃過不少藥、打過不少針,可就是不見好。堂弟看在眼里,急在心頭。當聽說紅豆杉樹皮能治癌后,雖然知道紅豆杉不能亂采伐,但出于孝心,還是上山找到兩株當地政府掛牌保護的紅豆杉,剝下約兩公斤樹皮。后經鑒定,這兩株紅豆杉,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植物,其中一株樹齡在220年以上,另一株樹齡在160年以上。被剝皮后的兩株紅豆杉古樹生長會受到嚴重影響,甚至有死亡的可能。近日,堂弟被法院以非法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零二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可堂弟只是為了治病,并不是為了牟利,怎么會構成該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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