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立法與社會核心價值觀的吻合程度,決定了法律規(guī)范的質量,進而決定了司法裁判的社會接受性。不同主體對于法的現象的不同認知模式,導致了對同一案件的不同評價,增加了社會對司法裁判接受的難度。在消除不同主體對同一司法裁判的評價差異化的社會現象中,立法起著關鍵的作用。立法應該提高自身的質量,發(fā)揮價值保障的重要功能,為司法裁判提供重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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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稱:皖西學院學報
皖西學院學報由皖西學院主辦,安徽省教育廳主管的學術刊物,國內刊號為:34-1232/Z。創(chuàng)辦于1985年,雙月刊,在全國同類期刊中發(fā)行數量名列前茅。其主要欄目有:皖西文化研究、地方應用型高水平大學研究、政治·哲學、法學、經濟·管理、文學、歷史·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