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宋高宗朝的御筆與白劄子在文書流程上都是內(nèi)批,是指從禁中批出,由皇帝或者其身邊的內(nèi)夫人,下行到三省的批降文字。它們只是朝廷正式命令形成之前的一個環(huán)節(jié),其本身并不是'圣旨',也不在七種'命令之體'之內(nèi)。宋孝宗則突破了文字只行到三省的慣例?;实劾@過三省樞密院,直接將自己的旨意以御筆、白劄子的形式下達到諸司、諸軍,實現(xiàn)了與百司官員的直接聯(lián)系,皇帝得以繞過宰相處理大小庶務。與前代皇帝相比,宋孝宗進一步走向政務處理的前臺。士大夫關于宋孝宗'獨斷'的議論實質(zhì)上都是皇帝直接走向政務處理的前臺的另一種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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