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為本輪司法改革的核心內(nèi)容,法官員額制改革的進展對于協(xié)調(diào)推進各項司法改革任務具有重要的示范意義,同時,法官員額制改革的推進又仰賴相關配套改革以及組織保障的協(xié)同跟進。在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進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法官員額制改革'快'與'慢'的關系。法官員額制改革是本輪司法改革的突破口,而員額制改革的高度組織化特征也是改革得以迅速推進的重要條件,在快速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同時,尤其要加大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等關聯(lián)改革的推進力度。要正確認識法官員額制改革'多'與'少'的關系,員額制改革意味著要縮減現(xiàn)有法官數(shù)量,必然會進一步加劇法院的人案矛盾。在科學分配法官員額,加大司法輔助人員配備,建立審判團隊提高審判效率以緩解員額制改革帶來審判工作壓力的同時,要努力探尋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改革訴訟制度和審判方式,實現(xiàn)案件繁簡分流,以減輕法官工作壓力。要科學對待法官員額制改革的'高'與'低'的關系,客觀評價法院領導干部入額問題,防止簡單地以職務高低來代替法官能力水平的高低。在統(tǒng)一入額標準,完善遴選機制,加大領導干部入額后辦案考核的同時,更要積極推動法官法修改,祛除法院內(nèi)部行政化管理機制,真正實現(xiàn)法官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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