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佩蒂特以一種特定的自由觀為基礎(chǔ),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規(guī)范性共和主義理論,并影響到了另一位共和主義者斯金納,使后者改變了自己的觀點。現(xiàn)在,盡管兩人的立場在很大程度上達成了一致,他們之間卻仍然存在一些分歧。他們都認為支配和干涉兩者均會妨礙公民的自由,但斯金納認為干涉與支配是對自由同樣嚴重的侵犯,而佩蒂特則主張說,與支配相比,干涉只是一種對自由較為次要的侵犯。因此,政府應(yīng)當首先盡力消除支配,然后才能考慮減少干涉。然而,佩蒂特無法證明支配與干涉之間存在著他所說的差異,因此也就無法成功論證無支配相對于無干涉的絕對優(yōu)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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